外籍人员(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企业选聘技术)申请居留许可须知(暂行)
作者:金笔佳文 | 日期:2016-06-19 17:56:41 | 阅读: 1104
以下信息均从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官方获取,请放心阅读。
一、申请对象
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或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。
二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(一)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。
(二)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,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。
(三)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。
(四)首次申请的中关村企业,需对企业的信息、公章(章样)及负责人签字(字样)进行备案。
(五)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还应提交:
1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,或《外国人就业证》、《外国专家证》等。
2、中关村聘用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。
(六)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还应提交:
1、中关村管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2、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聘用企业的聘雇合同与担保函件。
(七)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,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(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)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。
(八)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。
三、申请时限
(一)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,首次申请不少于90曰。
(二)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(加注“创业”),首次申请不少于180日。
四.注意事项
(一)申请人须接受面谈。
(二)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。
(三)外文申请材料(英文除外),应当经有资质的北京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,欢迎委托有资质的北京翻译公司金笔佳文翻译处理。
(四)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,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,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。
(五)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《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》。
本须知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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