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申请延期L(旅游)签证须知
作者:金笔佳文 | 日期:2016-06-19 12:03:58 | 阅读: 1174
以下信息均从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官方获取,请放心阅读。
一、申请对象
入境旅游的外国人。
二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(一)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。
(二)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,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。
(三)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。
(四)持L字签证的,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,行程安排应当能说明申请人在华旅游期间的相关信息,内容应全面详实。
(五)团体旅游的,提交北京旅行社的证明函件,函件应当能说明团体旅游在华旅游期间的相关信息和延期事由。
(六)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。
三、申请时限
(一)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,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。
(二)延长签证停留期限,仅对本次入境有效,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申请人须接受面谈。
(二)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(A4纸)
(三)外文申请材料(英文除外),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,欢迎委托有资质的北京翻译公司金笔佳文翻译处理。
(四)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,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,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。
(五)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,还需提供出生证明、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。
(六)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《外国人申请签此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》。
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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